Q6:財團法人的財產可以如何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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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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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財團法人的財產可以如何運用?
A:財團法人之財產保管及運用,應以法人名義為之。關於其財產之運用方法如下:
- 存放金融機構。
- 購買公債、國庫券、中央銀行儲蓄券、金融債券、可轉讓之銀行定期存單、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或票券金融公司保證發行之商業本票。
- 購置業務所需之動產及不動產。
- 本於安全可靠之原則,購買公開發行之有擔保公司債、國內證券投資信託公司發行之固定收益型之受益憑證。
- 於財團法人財產總額百分之五範圍內購買股票,且對單一公司持股比率不得逾該公司資本額百分之五。
- 本於安全可靠之原則所為其他有助於增加財源之投資(限於前述1.~5.以外之情形);其項目及額度,由主管機關定 之。
(財團法人法第19條規定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