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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4:財團法人可以合併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1-07
  • 資料點閱次數:6677

Q14:財團法人可以合併嗎?

A:財團法人符合下列條件者,就可以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合併:

  1. 捐助章程訂明得與其他財團法人合併,或有正當理由需與其他財團法人合併且捐助人並無反對之意思表示者。
  2. 經董事會全體董事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決議通過。
  3. 合併後存續或新設法人之基金總額,須達其合併前各法人基金之合計總額以上。
  4. 基金總額須符合擬合併後主管機關依本法第9條第1項所定最低捐助財產總額。

 (財團法人法第34條、財團法人合併辦法規定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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